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0-12-1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瑞丰新材”、“公司”)进行了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刚安、魏威
(三)协办人:张帅
(四)培训时间:2020 年12月8日
(五)培训地点:瑞丰新材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李刚安、魏威、张帅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重大事
项的审核和信息披露,重要股东及董监高买卖股票行为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监管要求等。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
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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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东兴证券认为:通过现场讲解及讨论的方式,促进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
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
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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