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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
月1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
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
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平合理,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
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
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3)等相关公告。公司关联董事李锐、黄茂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
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
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能够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春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
陈立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5)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段海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职务,辞任后,段海涛先生仍在公司其他岗位任职。公司决定聘任周闻轩先生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下午 14:30 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