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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1-04-1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届满,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经与会职工
民主讨论和认真审议,选举周利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
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利强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1 月出生,本科
学历,2008 年毕业于河南科技学院,取得工学学士学位,专业背景为制药工程。
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就职于新乡市立白实业有限公司,历任质量管理科工
程师、副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质检部副经理、经理。现
任公司质检部经理、职工监事。

    截至公告日,周利强先生通过新乡县鸿润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70,225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