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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21-04-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
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9月28日出
具证监许可【2020】2396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3,7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格3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475.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291.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83.37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
【2020】66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462.3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2,462.3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余额为82,806.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2,607.7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
扣除手续费等199.0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分别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
行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2,806.85万元,其
中存储于4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806.85万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余额60,000.00
万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新乡市瑞丰新材   广发银行新乡
                                9550880214574100993   募集资金专户    37,692,352.90
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郑州
新乡市瑞丰新材
                 分行农业路支   371903109210301       募集资金专户    35,000,000.00
料股份有限公司
                 行
新乡市瑞丰新材   中信银行丰华
                                8111101012101245093   募集资金专户   130,000,000.00
料股份有限公司   街支行
沧州润孚添加剂   广发银行新乡
                                9550880223442400196   募集资金专户    25,376,135.68
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合 计                                                            228,068,488.58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办理“赢在益添”系列D款定期存款产品余额60,000.00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共计人民币1,114.2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
4日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
【2020】6747号《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114.27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效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
3,75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113,4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7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7万元。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
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000.00万元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
建设“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按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
行办理“赢在益添”系列D款定期存款产品60,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
原始凭证等;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
文件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人员。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
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4,183.3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462.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462.3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额(1)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总额                                       (2)      (3)=(2)/(1)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
                                  否        34,000.00    34,000.00   1,462.39        1,462.39                4.30   2022-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000.00    34,000.00   1,462.39        1,462.39                4.30                            -

 超募资金投向:

 1.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      否        13,000.00   13,000.00            -                  -               -   2021-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
                                  否        3,500.00    3,500.00             -                  -               -   2021-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7,500.00   37,500.00    21,000.00      21,000.00                   -   -                        -   -           -
合计                                       71,500.00   71,500.00   22,462.39     22,462.3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共计人民币1,114.2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前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
                                                                   支行办理“赢在益添”系列D款定期存款产品60,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刚安                 魏 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