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
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
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