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
月3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
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授予日确定
为2021年12月30日,按41.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62名激励对象授予
7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关于
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因董事郭春萱、尚庆春、马振方先生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其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