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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
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料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0,100万元。公司2021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料实
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47.18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
4,792.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锐、黄茂
生回避表决。其中: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经过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类别

                                                                   截止2022年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3月31日已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发生金额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
                                 聚异丁烯    市场价格         1,200           0     215.30
         责任公司
         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
向关联人                         原材料采
         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市场价格         1,100        9.73     131.88
采购原料                             购
         控制的其他单位

                              小计                            2,300        9.73     347.18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
                                润滑油添
         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          招投标价格          10,000      722.29     527.73
                                  加剂
         司
向关联人 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
                                润滑油添
销售产品 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招投标价格             100       14.87    4,264.73
                                  加剂
         控制的其他单位

                              小计                           10,100      737.16    4,792.46


       注:上表关联人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的上

    年发生金额包含上海海润添加剂有限公司等。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预计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金额(万 额(万
  类别                            内容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元)     元)
                                                              (%)   (%)
           上海海润添加剂有限 润滑油添
                                              0.00      500          0   -100.00
           公司                   加剂                                           详见公司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                                                    于2021年
                                聚异丁烯   215.30     3,300       3.58    -93.48
           限责任公司                                                              1月19日
向关联人
           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                                                    在巨潮资
采购原料                        原材料、
           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              131.88       400       0.25    -67.03 讯网披露
                                催化剂等
           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的《关于2
                                                                                   021年度
                     小计                   347.18    4,200               -91.73 日常关联

向关联人   上海海润添加剂有限公 润滑油添 3,963.28     9,500       3.98    -58.28 交易预计
销售产品 司                      加剂                                        的公告》
          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                                               (公告编
                               润滑油添                                      号:2021-
          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829.18      500    0.83     65.84
                                 加剂                                          003)
          控制的其他单位
                  小计                    4,792.46   10,000           -52.08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与原预
                                       计金额存在差异,其中关联方采购实际发生额比计
                                       划少,主要是公司自产产品满足需要减少关联方采
                                       购、进口或其他采购渠道更有竞争力而减少关联方
                                       采购等原因;关联方销售实际发生额较计划少,主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要是2021年度国内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对应实施销售结构转型所致。该差异主要是受市场
                                       行业需求波动、产业链供求变化、企业自身发展需
                                       要等影响,根据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及时调
                                       整了业务合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况,2022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注:由于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合营、联营的其他单位数量众多,公司可能会根据业务需要与其中某些单位发生

    的购销业务,难以逐一披露全部可能发生交易的关联人信息,故对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

    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一关联人单独列示;预计与单一

    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达不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其他关联人以同一实际

    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10939573X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乙烯路266号
    法定代表人:顾越峰

    注册资本:1,270,380.00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和进出口(按批准书和许可证上的范围经
营),电力业务。化工产品的生产、批发、进出口、仓储、研发、工程与技术服
务。生产和销售饲料添加剂;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1,664
              净资产                                                   18,949
             营业收入                                                  27,499
              净利润                                                     6,164

   注:由于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其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上表所示。

   3、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瑞丰新材15%股份,中
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等相关规定,并依据谨慎原则,公司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合营、联营的有关方视为关联方。扬子石
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业,因此为本公司
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
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045081X1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六号

    法定代表人:夏世祥

    注册资本:337,445.434629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润滑油、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用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食品添加剂;石油化工设备
维修;润滑油及精细化工产品、车用化学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技术
检测;机动车维修(限色漆使用水性漆且喷漆和喷枪清洗环节密闭并配套废气收
集处理装置);洗车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制造石油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石油化工设备;专业承包;保险代理业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代理业务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                                                     9,311
             净资产                                                     4,789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41
   注:由于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披露,其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上表所示,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未披露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3、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瑞丰新材15%股份,中
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等相关规定,并依据谨慎原则,公司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合营、联营的有关方视为关联方。中国石
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因此为本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
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招投
标、参照招投标价格双方协商或依据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上述预计均为公司日常
经营过程中必须的。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上述关
联方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
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和专业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
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依据招投标等市场化定价方式,交
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
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
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
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定价方式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独立性没有造成不利影响,也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
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在
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2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
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
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
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
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