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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1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参会人
员的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①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与
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通知内容),如实沟通登记现场参会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无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14日旅居史、近期是否接触确诊
或疑似病例、健康码、行程码是否为绿码、参会是否持24小时之内核酸阴性证明
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并如实填报公司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准备的《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

    ②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股东大会会议全程,
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
防疫管控,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抵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
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请现场参会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进入会场前进行个人防护准备、进入会场后请保持必要的座位
间隔,并请在会议全程佩戴口罩。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5日(星
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2年4月8日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的
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
      3.00                                                       √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4.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
      5.00                                                       √
                    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6.00                                                       √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7.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8.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
      9.00                                                       √
                    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
      10.00                                               应选人数(1)人
                    选人的议案》
                    选举陈立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0.01                                                      √
                    独立董事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特别决议事项:第5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4、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议案10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需
对议案6回避表决。

    6、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的上午9:00-12:00
和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4月28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537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人股东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28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
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
件,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闻轩

    联系电话:0373-5466662

    传    真:0373-5466288

    联系地址: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

    邮    编:453700

    联系邮件:zqb@richful.com

    (5)特别提示

    为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参会人
员的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①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与
公司证券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通知内容),如实沟通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有无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14日旅居史、近期是否接触确诊或疑
似病例、健康码、行程码是否为绿码、参会是否持24小时之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疫
情防控重要信息,并如实填报公司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准备的《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

    ②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股东大会会议全程,
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
防疫管控,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抵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
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请现场参会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进入会场前进行个人防护准备、进入会场后请保持必要的座位
间隔,并请在会议全程佩戴口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
记表》

    附件三:《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
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10,投票简称:瑞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
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
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证券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是/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编码

最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无)

疫苗接种(有/无)

行程码和健康码“双绿码”(有/无)
最近14天是否从事过生鲜冷链物流和加工工
作
是否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有/无)


    本人及/或本公司郑重承诺本登记表所登记信息(特别是防疫信息)的真实、
完整和准确性,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参会人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14日出
现“防疫信息登记”所列举的症状或情况,本人及/或本公司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并按照政府防疫安排指引要求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承诺人: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该列打“√”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
 3.00                                         √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
 4.00                                         √
      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
      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6.00                                         √
      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7.00                                         √
      动资金的议案》
 8.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
10.00                                               应选人数(1)人
      人的议案》
      选举陈立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10.01                                         √
      立董事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
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