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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2-07-11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113,475.00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9.36万元及其他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2,002.2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83.36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6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24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638号《验资报告》,并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
专用。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实
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沧州润孚添加剂有限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计
34,000.00万元对沧州润孚添加剂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年产6万吨润滑
                                                                油添加剂单剂产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品 和 1.28 万 吨 复
                                          9550880214574100993                         本次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开发区支行                               合剂产品项目及
                                                                主营业务相关项
                                                                目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润滑油添加剂科
                                          8111101012101245093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丰华街支行                               研中心
                                                                年 产 15200 吨 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滑油添加剂系列
                                          371903109210301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产品技术改造项
                                                                目
                                                                年产6万吨润滑
沧州润孚添加剂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油添加剂单剂产
                                          9550880223442400196                           存续
限公司             新乡开发区支行                               品 和 1.28 万 吨 复
                                                                合剂产品项目
                                                                年产15万吨润滑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214574101171   油添加剂系列产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开发区支行
                                                                品项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207.32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
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2022年7月8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214574100993)
剩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14,215.98万元,已转入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同日,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因前述对应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注销,公司与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