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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0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
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
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公司编制了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
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
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