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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9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0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
月1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
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
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
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7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非高风险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
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
收益凭证等,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