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20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3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
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2月20
日,并同意以41.8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41.5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
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马振方先生不再担任项目监控人,公司对本
次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马振方先生项目绩效激
励额度从30万股调整为4.5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本次调出的25.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转授予后续项目任务的承担者,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权益总数量不变。
本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