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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 首席合伙人:余强

    (6)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1人

    (7)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8)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9)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3,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10)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11)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
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13)公司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琼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琼、张林、胡琳波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陆炜炜
    (1)刘琼(女士)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2012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4家: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创远仪器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
三板6家: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创远仪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瀚联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寰创通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基业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复挂牌公司2家。

    (2)张林(先生)201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5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3家: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3)胡琳波(先生)2006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6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0年开始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1家: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26家:安徽中泰创
展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毕埃慕(上海)建筑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古建
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雅美特窗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华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达美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启创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掌中无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祺景(上海)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瑞泰软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埃林哲软件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乐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思明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腾盛智能
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伟隆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音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智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信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优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博凡动力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速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复挂牌公司1家。

    (4)陆炜炜(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8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3家: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3家:宁波纽时达火花塞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祈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益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           —          —              —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琼、签字会计师胡琳波、张林,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陆炜炜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

    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中汇事务所派出项目组成员级别、在工作中所耗费的时
间为基础计算的,同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与中汇所
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基于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行情况的了解,
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
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
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
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能够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
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