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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12-30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置预先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
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
项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
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 4,853.6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
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三、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袁银男、孙新卫、胡改蓉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