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20-12-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对凯龙高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92 号文《关于同意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7.62 元,募集资金
总额 49,33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664.46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0〕6-8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
置的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二)本次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投资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等,采取现金
收益分配方式,满足安全性要求。
三、本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的具体依据
本保荐机构通过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有关文
件、募集资金专户资料等方式,对凯龙高科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本核查意见。
四、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一)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
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
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凯龙高科以不超过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郑佑长 李邦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