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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高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1-02-0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对凯龙高科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92 号文《关于同意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7.62 元,募集资金
总额 49,33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664.46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0〕6-8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备案/批复文件

发 动机尾气 后处                              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
                     34,770.48    34,770.48
理系统扩能项目                                备案证(备案证号:【2019】150 号)
公 司研发中 心建                              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
                     11,300.00    11,300.00
设项目                                        备案证(备案证号:【2019】159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备案/批复文件

       合 计              46,070.48    46,070.4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
决。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已使用募集        尚未使用的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
  1                                       33,364.46        1,314.74        32,049.72
         扩能项目
  2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300.00        5,077.30         6,222.70
                 合计                     44,664.46        6,392.04        38,272.4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公司已建成的技术研究院实施,其不动产权
证证号为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77889 号,地点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
道庙塘桥藕杨路 158 号(南侧)。
       公司拟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已取得的证号为锡惠国用(2014)第
011061 号土地上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锡宜高速北侧、龙源催化
剂西侧。
       (五)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因公司原来房屋有限,公司研发设施分布在不同区域,不利于公司对研发团
队、研发设备等资源进行集中配置、统一管理。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
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
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公司对研发团队、研发设备等资源进
行集中配置、统一管理,提高公司研发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本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的具体依据

    本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查看;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文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及原始凭证等其他资料等方
式,对凯龙高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本核
查意见。


    五、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的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本次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已取得的证号为锡惠国用
(2014)第 011061 号土地上实施。截至目前,该土地上的房屋设施仍在建设过
程中,若该房屋设施建设速度缓慢,将可能影响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的研发进度。


    六、本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凯龙高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郑佑长                        李邦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