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中金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6-0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对凯龙高科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92 号文《关于同意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7.62
元/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396.8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
司总股本为 11,196.80 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540.4532 万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800 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为
1,436,53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8%,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拟上市流通的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部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方案》: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网下发行获配的所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6 月 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436,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配
售对象计 416 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情见下表: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备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号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注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 1,436,532 1,436,532 1.28%
售限售股股东
合 计 1,436,532 1,436,532 1.28%
四、本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的具体依据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等有关文件,对凯龙高科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
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本核查意见。
五、本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在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
了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凯龙高科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郑佑长 李邦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