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袁银男、孙新卫、胡改蓉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