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中金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佑长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邦新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凯龙高科(300912)于2020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是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次(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会)
1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未发表过非同意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4月14日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案(十一)》;
4、创业板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
例分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不适用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及股份锁定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2、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信息披露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为公司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0、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依法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1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出
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言、黄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2021]2号)。因保荐机构在保荐某公司首次
情况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
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
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
报告事项 说明
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违反了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保荐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保荐机构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
定书后,对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高度
重视,并及时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包括投资
银行部对该起执业质量事件进行通报批评,对
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对所有在执行IPO
项目对赌协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统一业务人
员及审核人员对于监管问答的理解和认识;向
全体投行专业人员迅速开展了专题案例警示教
育;法律合规部向投资银行部发送《关于提高
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的合规提醒》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佑长 李邦新
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