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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高科:中金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4-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凯龙高科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92 号文《关于同意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7.62 元,募集资金
总额 49,33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664.46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0〕6-86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备案/批复文件

发动机尾气后处                              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
                   34,770.48    34,770.48
理系统扩能项目                              备案证(备案证号:【2019】150 号)
公司研发中心建                              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
                   11,300.00    11,300.00
设项目                                      备案证(备案证号:【2019】159 号)

     合 计         46,070.48    46,070.48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
决。
       (三)公司既往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经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已将 6,500.00 万元原用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的募集资金,
变更用于蓝烽科技“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
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
 类别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34,770.48       33,364.46
变更前
                                合计                         34,770.48       33,364.46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34,770.48       26,864.46
          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
变更后                                                       11,500.00        6,500.00
          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46,270.48       33,364.46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变更后拟投入     已使用募集      尚未使用的
                   项目名称
号                                         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26,864.46     10,544.77       16,319.69

2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300.00     10,936.53         363.47

       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3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6,500.00      6,500.00            0.00
       项目

                  合计                          44,664.46     27,981.30       16,683.16


       (五)公司本次拟再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本次拟再次将 5,000.00 万元原用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蓝烽科技“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及其占总筹资额的
比例分别为 5,000.00 万元、11.19%。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      已投入募集
 类别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资金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34,770.48     26,864.46     10,544.77


变更前    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
          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      11,500.00      6,500.00      6,500.00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46,270.48     33,364.46     17,044.77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34,770.48     21,864.46     10,544.77
          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
变更后    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      11,500.00     11,500.00      6,500.00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46,270.48     33,364.46     17,044.77

    (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本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 10,544.77 万元,用于厂房和设备投入;截至目前,厂房、设备仍在建设及调
试过程中,暂未实现经济效益、未使用募集资金 16,319.69 万元在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

    (二)再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影响“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可行性的主要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不存在终止“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的情况。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原计划全部在公司已取得的证号为锡惠国
用(2014)第 011061 号土地上新建的厂房内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
道锡宜高速北侧、龙源催化剂西侧。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公司已将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变更至公司现有藕塘一期厂房内实施。因此,公
司可以充分利用藕塘一期厂房内的原国五生产设备,减缓了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
速度,导致本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而蓝烽科技“年产 200 万柴油机排气
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急需建设资金,为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本次拟再次将 5,000.00 万元原
用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蓝烽科技“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后续将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建设。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变更后的“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拟再次将“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中 5,000.00 万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蓝烽科技“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变更后,本项目除公司需要以自有资金投入 12,906.02 万元,自有资金投入
较前次变更后增加 5,000.00 万元外,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不
会发生较大变化。

    (二)变更后的“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
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实施主体:凯龙蓝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金港大道 78 号;
    4、建设内容:该项目总投资 11,500.00 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全自动配
料系统、卧式挤出机、微波+热风干燥系统、高温烧结炉、连续打孔+堵孔机、
自动拼接线、压汞仪等研发和生产设备共 92 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
产 100 万升堇青石 DPF/CDPF、年产 50 万升硅基碳化硅 DPF/CDPF 和年产 50 万
升重结晶碳化硅 DPF/CDPF 的生产能力;
    5、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三年;
    6、项目投资概算:该项目总投资 11,500.00 万元,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
    7、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经镇江新区行政审批
局审批(项目备案证号:镇新审批发备〔2022〕123 号)。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24.00%,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为 5.5 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原
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变更后,“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将增加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有助于缓解蓝烽科技资金紧
张状况,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尽快形成国六后处理系统关键零部件产能。

     四、本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的具体依据

    本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查看;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文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及原始凭证等其他资料等方
式,对凯龙高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本核查意见。


     五、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新增“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
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尽管公司已会同有关专家对本次募集资金新增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是如果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
相关产业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由于项目组织管理不善,该募投项目
存在不能按计划实施,或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为应对上述风险,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六、本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凯龙高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郑佑长                        李邦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