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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高科: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2023-01-05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3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
扩能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调整该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即项目完成时间由原计划
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92 号文《关于同意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7.62 元,募集资金
总额 49,33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664.46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0〕6-86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计划完成时间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34,770.48       34,770.48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计划完成时间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300.00          11,3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46,070.48          46,070.48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 6,500.00 万元原用
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蓝烽科技“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项目
投资计划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完成。

       2、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再次将 5,000.00 万元原用于“发
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蓝烽科技“年产 200 万升柴
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本项目投
资计划延期至:2023 年 2 月 28 日。

       同时,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由原来的计划完成时间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计划完成时间
 1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21,864.46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300.00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年 产 200 万 升 柴 油 机 排 气 细 微 颗 粒 物
 3                                                               11,500.00      2023 年 2 月 28 日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44,664.46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         已使用募        尚未使用的
                       项目名称
号                                                  集资金           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21,864.46   17,978.53           3,885.93
 2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300.00   10,462.41           837.59

       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3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               11,500.00    8,342.44         3,157.56
       目

                     合计                               44,664.46   36,783.38         7,881.08


       二、本次调整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由于近两年新冠疫情不断,项目现场施工作业、材料设备供应和运输等
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另外,该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过
程中,为了进一步提升募投项目的安全、环保及质量要求,公司不断对其建设方
案进行优化。因此,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

       目前,项目工程主体建设已完成,正在陆续开展设备调试,后续还将实施竣
工验收等相关事项。

       公司结合目前本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均未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决定调整本项目计划进度:即项目完成时间由
原计划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计划完成时间
 1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21,864.46    2023 年 6 月 30 日

 2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300.00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年 产 200 万 升 柴 油 机 排 气 细 微 颗 粒 物
 3                                                              11,500.00    2023 年 2 月 28 日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44,664.46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计划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
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调整后的计划完成。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调整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计划进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发动机尾气
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计划进度。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凯龙高科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计划进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实施。

    五、备存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