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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高科: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3-02-14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5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2 月 14 日,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以及《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三)鉴于 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1 人调整为 99 人,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四)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
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2
月 14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5.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