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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高科: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2023-03-13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1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 年 3 月 15 日

    ●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05.40 万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00 元/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
规则的规定,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1 月 5 日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监
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6)。
     (三)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3-011)。
     (四)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 年 2 月 14 日
     (二)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05.40 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92 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5.0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首次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数 告时公司股本总
号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臧志成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62.00      20.30%         0.55%
 2       叶峻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2.00     20.30%          0.55%
 3      刘德文      澳大利亚     副总经理        10.00     3.27%           0.09%


 4      李怀朝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3.27%           0.09%


 5       邵军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3.27%           0.09%
                               董事会秘书、财
 6       曾睿         中国                       10.00     3.27%           0.09%
                                   务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员工(86 人)         141.40     46.30%          1.26%
           首次授予合计(92 人)                305.40     100.00%         2.7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
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
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统一办
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事宜。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
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八)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
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
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
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考核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相比于 2022 年增长率        相比于 2022 年增长率
                     考核
  解除限售期                         (A)                        (B)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      15%           12%            3%               2.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30%           24%            6%               4.8%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      45%           36%            9%               7.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考核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A≥Am                      X1=1
    相比于 2022 年增长率             An≤A<Am                   X1=A/Am
               (A)                   A<An                      X1=0
 考核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B≥Bm                      X2=1
     相比于 2022 年增长率            Bn≤B<Bm                   X2=B/Bm
               (B)                   B<Bn                      X2=0
   各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取 X1 或 X2 的孰高值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毛利率”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
准(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
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绩效系数            100%          90%            7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
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中确定的 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1 人调整为 99 人,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6.70 万股调整为 315.20 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原激励对象中的 7 人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
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涉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8 万股,故公司
本次实际向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305.4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6-8 号),认为:截止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 92 位
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5,270,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3,054,000.00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12,216,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2 月 14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375,075     44.99%     +3,054,000     53,429,075       46.45%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592,925     55.01%                    61,592,925       53.55%

   股份总数      111,968,000    100.00%    +3,054,000    115,022,000     100.00%
   注:1、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的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196.80 万股增加至
11,502.20 万股。臧志成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前,臧志成先生直接
持有及间接控制持有本公司股份 4,184.004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37.37%;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臧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46.004 万股,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 36.91%。综上,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原总股本 11,196.80 万股变为 11,502.20
股,按新股本 11,502.20 万股计算,公司 2021 年度每股收益为-1.10 元/股。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