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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高科:中金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4-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凯龙高科拟将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92 号文《关于同意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7.62 元,募集资金
总额 49,33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664.46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0〕6-86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计划完成时间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34,770.48       34,770.48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300.00       11,3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46,070.48       46,070.48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 6,500.00 万元原用
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蓝烽科技“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项目
投资计划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完成。
       2、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再次将 5,000.00 万元原用于“发
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蓝烽科技“年产 200 万升柴
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本项目投
资计划延期至:2023 年 2 月 28 日。
       同时,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由原来的计划完成时间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3、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发动机尾
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的计划进度,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年产 200 万升柴油机排气细微颗粒物 PM/PN 净化关
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计划完成时间
 1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21,864.46    2023 年 6 月 30 日

 2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300.00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年 产 200 万 升 柴 油 机 排 气 细 微 颗 粒 物
 3                                                            11,500.00    2023 年 6 月 30 日
         PM/PN 净化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44,664.46


       二、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完成。
    (一)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总金额及其占投入募集资金额的比例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90.62 万元,占
本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额的比例为 13.19%。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同时,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对募集专户里存放的
资金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合规的资金管理方式,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取得了
一定的理财和利息收益。


    三、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490.62 万元(具体金额
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
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的具体依据

    本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查看、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文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等方式,对凯龙高科本次将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本
核查意见。
    五、公司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

取的措施
    公司本次拟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事项不存在相关重大风险。


    六、本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凯龙高科本次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郑佑长                        李邦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