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 666 号上海海融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黄海晓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45,078,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13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4,870,200 股,占上市公司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8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07,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4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278,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3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7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8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07,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466%。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2,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45%;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02%;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2,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82%;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640%;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3,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67%;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858%;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8%。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3,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67%;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78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3,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67%;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78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关联 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013%;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655%;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78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此项议案因黄海晓先生、黄海瑚先生属于关联股东,已 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43,200,000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2,8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854%;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815%;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30%;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14%;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此项议案因黄海晓先生、黄海瑚先生属于关联股东,已 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43,200,000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57,0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32%;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1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7,0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92%;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630%;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8%。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57,3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39%;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7,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27%;反对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613%;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3,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67%;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78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5,2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14%;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8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07%;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1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 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3,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67%;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78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3,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67%;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858%;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3,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67%;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78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3,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67%;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78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3,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67%;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78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指派融天明、孙楠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