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04-22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7,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该议案后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得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延
长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即由 2021 年 1 月 6 日延长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即 2022 年 11 月 4 日);将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
民币 37,000 万元。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
币 37,00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增加至 47,000.00 万元。现金管理的期限、基
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
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37,00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增加至 47,000.00
万元。调整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47,000.00 万元。现
金管理的期限、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是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7,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元,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保证公司自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综上所述,东方投行对海融科技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 力 李 鹏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