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 666 号上海海融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黄海晓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5,254,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2.50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5,25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2.5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1%。
8、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23%;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23%;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77%;反对 4,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23%;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23%;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指派李莹薇、孙楠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