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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融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5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融食
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海融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经认真
研讨,现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购买协议》,并充分了解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 Shineroad Foods(India)Private Limited(以下简
称“海融印度”)购买关联方 U Foods (India) Private Limited 持有的相关资产,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值由 Adroit Technical Services Private Limited 作出,联
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估值报告作出了复核报告,本次交易
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
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完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海融印
度向关联方购买资产事宜。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独立董事:孔爱国、单志明
                   二 O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孔爱国:




      单志明:




                                                      2022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