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朗特智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1-04-1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及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
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六)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七)公司现任监事;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八)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的人
士。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拟聘任该
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在受聘前,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有
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聘
任。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
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
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
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细则第五条所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给
公司或股东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
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
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监事会的
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后,在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或未
完成离任审查、档案移交等手续前,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责任。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在离职生效之前,以及离职生效后或者任期结束后的
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并不当然解
除。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
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同业竞争限制等义
务。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董事会秘
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 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
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 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 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
       (二)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
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
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
券交易所问询;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
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
并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
他职责。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长应当保
证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为其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
阻挠其依法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
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
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
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八条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
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任职尚未届满的董事会秘书,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交易所组织的
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时,按前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