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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朗特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                      联系电话:0755-23995226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晓斌                      联系电话:0755-2399522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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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以及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
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股价           是                     不适用
稳定的预案
4.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 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的措施及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欺诈
                                             是                     不适用
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
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
承诺
8.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违反相           是                     不适用
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           是                     不适用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贾晓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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