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其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2021 年度拟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银行票据业务、信用证等有关业务。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
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
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在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朗勤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朗勤”)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
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00%。在前述额
度范围内,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
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正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
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莞朗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欧阳正良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沿河东一路135号
经营范围:研发与销售:嵌入式电子软件、电子产品、光电照明产品、通信
电源;生产、销售:电子配件、电子元器件、电子智能控制设备、电池(不含危
险化学品)、电子产品、灯饰、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智能家居产品、照明电
器;研发:照明电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研发、生产、
销售:数据终端、车载数据终端;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莞朗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东莞朗勤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830.67 14,583.35
负债总额 10,471.22 13,051.37
净资产 2,359.45 1,531.98
财务指标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1,641.67 26,498.38
利润总额 1,005.50 505.04
净利润 827.47 462.55
备注:上述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公
司与银行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
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朗勤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
为东莞朗勤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
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
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其经营发展。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上
述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本次审批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00%。公司及子公司
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