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欧阳正良先生和周武
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
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
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
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每人每年4.8万元(含税)。
(二)监事薪酬(津贴)标准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监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监
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
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
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
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支
付,独立董事按季度支付。
2、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
4、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
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
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