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朗特智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 通股(A 股)股票 1,06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52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60,193.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171.79 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53,022.0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验字(2020)第 441ZC004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535.06 万元, 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017.38 万元, 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本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3,421.1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 6,438.51 万元,尚 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7 月 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0 年 11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 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 338070100100307262 121,903,576.49 建设银行深圳沙井支行 44250100010600003170 185,015,422.53 招商银行深圳南油支行 755910245610809 70,049,339.50 中国银行深圳龙悦居支行 747174274303 158,863,405.49 建设银行深圳沙井支行 4425010001060 0003185 0.00 合计 535,831,744.0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募集资金的对应关系如 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1,938,000.00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66,367,304.1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261,048.17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535,831,744.01 说明: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535.06 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 6,438.51 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 专户置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022.0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入金额 现的效益 更) 总额 (1) 金额(2) (3)=(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 否 18,498.00 18,498.00 3,421.13 6,438.51 34.81% 384.52 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2,188.00 12,188.00 - - 否 3、补充营运资金 否 7,000.00 7,000.00 - - -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7,686.00 37,686.00 3,421.13 6,438.51 — — 384.52 - 超募资金投向 15,336.01 15,336.01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5,336.01 15,336.01 - - 合计 — 53,022.01 53,022.01 3,421.13 6,438.5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 15,336.01 万元,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 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 29.3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 金尚未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6,438.5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其他 用途。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之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中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会计师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朗特智能出具的《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朗特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 专字(2021)第 441A006652 号)。 报告认为:朗特智能董事会编制的 2020 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朗特智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朗特智能 2020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按照《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 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朗特智能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对朗特智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贾晓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