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关于追认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2021-06-25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追认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外汇交易业务。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同意对外汇交易业务进行追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为有效减少外汇市场风险对公司业绩的冲击,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
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外币资金汇兑风险,增强公司财务
稳健性,公司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实施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业务。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累计最高额1,500
万美元,具体业务明细如下:
序 交易金额 交割 交割日折合人
交易银行 交易日 交割日期
号 (美元) 汇率 民币(元)
兴业银行
1 2020/12/3 3,000,000.00 6.6280 19,884,000.00 2020/12/4
和平支行
中国银行
2 2020/12/4 3,000,000.00 6.6083 19,824,900.00 2020/12/7
龙悦居支行
兴业银行
3 2021/1/5 2,500,000.00 6.6000 16,500,000.00 2021/1/6
和平支行
中国银行
4 2021/2/23 4,500,000.00 6.5056 29,275,200.00 2021/2/25
龙悦居支行
兴业银行
5 2021/5/27 2,000,000.00 6.3890 12,778,000.00 2021/5/28
和平支行
合
/ / 15,000,000.00 / / /
计
二、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目的
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出口业务外汇结算比重较高。公司主要结售汇币种为美
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近期外汇市场波动较大,为有效降低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锁定结售汇成本,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开展了
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为目的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套期保值为手段,实现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三、外汇交易业务的处理及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均已交割或终止,本次开展外汇交易
业务未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旨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正常生产经营,也不涉及使用募集资
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追认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是从锁定
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
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正常生产经营,也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均已交割或终止,
未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外汇交易业务进行追认。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外汇
交易业务,是出于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变动风险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进行追认。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随着业务规模增长,汇率
波动可能产生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本次开展外汇交易
业务有利于减少因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对公司上述外汇交
易业务进行追认。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是出于日常经营需要和减少因
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的目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保荐
机构对公司追认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开展外
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