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1-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朗特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 联系电话:0755-23995226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晓斌 联系电话:0755-2399522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华辉、邱恺隽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1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注1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注2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注 1:除“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二)自有资金使用”中所述事
项外,公司未在承诺期间进行其他风险投资。
注 2:除“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所述
事项外,其他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与招股说明
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注3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注 3:除“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之“(二)自有资金使用”中所述事
项外,公司完全履行了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朗特智能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为更好地实
施该项目,朗特智能正在对该项目的购置地点、购置方式、房屋类型和结构、产
业政策支持等进行多方面的对比论证,力求让该项目能够为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
提供坚实的核心技术支持。朗特智能目前已考察了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福海
街道、新安街道、石岩街道、松岗街道及南山区等 9 处写字楼,但由于候选物业
存在交通不便利、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售价高、布局不合理或交期长等原因朗
特智能尚未最终确定该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地点。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朗特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朗特智能已对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进行充分披露。
朗特智能本次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及
朗特智能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朗特智能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已提醒上市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市公司应积极推
进募投项目的实施,避免募投项目长期处于搁置状态。
朗特智能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尽快完成相关物业的购置,以推进
该项目的实施。朗特智能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写字楼物业相关信
息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二)自有资金使用
为有效减少外汇市场风险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冲击,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上市
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外币资金汇兑风险,增强
上市公司财务稳健性,朗特智能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实施了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 月,朗特智能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了累计最高额 1,500 万美元的外汇交易业务,具体情况详见朗特智能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1)。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对上述外汇交易业
务进行了追认,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上述事项,朗特智能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
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
〔2021〕第 207 号),函件指出朗特智能违反了此前作出的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承诺,且
未在开展上述外汇交易业务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虽然朗特智能事后将上述事项进行追认,但仍因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而存在程序瑕疵,同时违反了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承诺。保荐
机构在知悉上述事项后,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督促上市公司与监管机构保持
密切沟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自查、整改。
2021 年 8 月 13 日,保荐机构对朗特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部及财务部相关人员开展主题为《上市公司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关注重
点》的现场培训,围绕证监会及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管理与使用的各项法律法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等内容,向参训人员进行
详细讲解。并于同日对 2021 年上半年朗特智能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流水及台账
进行检查,确认 2021 年上半年朗特智能不存在未披露的高风险投资。
截至本次现场检查日,朗特智能已完善相关合同审批及信息披露流程,避免
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在《关于追认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披露的最后一笔
外汇交易交割日(2021 年 5 月 28 日)之后朗特智能未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贾晓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