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22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
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总额度不超过4,00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额度
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经授权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同
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的权利,具体实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编
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
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
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
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董事会同意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
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