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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特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3-28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苟兴荣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苟兴荣女士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77,400股,

  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收到苟兴荣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

  知函》,截至2022年3月26日,苟兴荣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转的部

  分)。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股)        (%)
                   2022 年 1 月 18 日   66.5790      150,000       0.2349
苟兴    集中竞价
                   2022 年 3 月 16 日   48.8931      60,000        0.0939
  荣      交易
                   2022 年 3 月 17 日   49.8427      200,000       0.3131
                       2022 年 3 月 18 日   50.1521        50,000        0.0783

                       2022 年 3 月 22 日   50.6650        75,000        0.1174

                       2022 年 3 月 23 日   50.7039        74,320        0.1164

                    合    计                   -           609,320       0.9540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47,960       8.6863        4,938,640     7.7323
苟兴    其中:无限售条件
  荣                           1,386,990       2.1716         777,670      1.217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60,970       6.5147        4,160,970     6.514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2、苟兴荣女士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

   日,苟兴荣女士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其已披露的意

   向、减持计划一致。

         3、苟兴荣女士股份减持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1)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本人于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或转让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人的其他承诺进行减持或转让。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人看好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审慎决定是否

减持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由本人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

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

容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

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

分红。

    截至本公告日,苟兴荣女士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形,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4、截至本公告日,苟兴荣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

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