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09-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对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未发现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德胜、赵雅彬、姚金波
2022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