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21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预计 2021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中稼科技”)、江苏海狮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狮”)发生采购设备
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3,700.00 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董事会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吴小歌女士、陶吴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邓伟明、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2021年预计 2020年
关联人
别 内容 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购 湖南中稼智能 按照独立交
设备采购 20,000.00 4,310.76
买商品或接 科技有限公司 易原则,参
1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2021年预计 2020年
关联人
别 内容 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发生金额
受关联人提 及其下属控股 考同类交易
供的劳务 子公司 协商确认
按照独立交
江苏海狮泵业 易原则,参
设备采购 3,700.00 88.73
制造有限公司 考同类交易
协商确认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期及索
类别 内容 生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向关联方 贵州大龙汇成
检测服务 0.73 1.00 0.00% 27.00% -
销售产品 新材料有限公司
或提供劳
小计 0.73 1.00 0.00% 27.00%
务
湖南汉华京电清
洁能源科技有限 设备采购 4,310.76 6,232.00 9.59% 30.83% -
公司
向关联人
购买商品 江苏海狮泵业制
设备采购 88.73 800.00 0.2% 88.91% -
或接受关 造有限公司
联人提供 贵州大龙汇成新 原材料硫
7,064.45 7,200.00 1.07% 1.88% -
的劳务 材料有限公司 酸锰采购
大龙龙晟大酒店 酒店服务 12.12 13.00 3.52% 6.77% -
小计 11,476.06 14,242.00 19.42%
1.公司与关联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
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
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
2.公司对江苏海狮涉及设备采购业务预计发生金额与实际发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生金额差异较大是业务主要发生在第四季度以及设备交付时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间等原因影响。
3.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后续的关联交易预计应谨慎预测,尽量
缩小预计和实际发生的差异。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已发生的日常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
东的利益。
2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尚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最终数
据以会计师审计确认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1.基本情况
(1)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30102MA4LX5T87J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邓伟明
成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17 日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邓伟明持股 70%,吴小歌持股 30%
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
经营范围
术推广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4,067.06 万元,净资产为
(未经审计) 2,000 .0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0 万元。
(2)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30121098511297P
注册资本 108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俊文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23 日
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70%,四川方诚环保节能设备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有限公司持股 30%
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
推广服务;锅炉的安装;锅炉的维修;锅炉的改造;压力容器
的安装;压力容器的维修;压力容器的改造;压力管道的安装;
经营范围
压力管道的维修;压力管道的改造;石油化工设备的安装;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水资源专用机械、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
通用仪器仪表、民用核安全设备、锅炉及辅助设备、金属压力
3
容器、压力管道及配件、石油钻采专用设备的制造;大型设备、
机电设备的安装服务;五金产品、通用仪器仪表、通用机械设
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管道的设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17,653.94 万元,净资产为
主要财务指标
7,515.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10,135.25 万元,净利润为 602.00
(未经审计)
万元。
(3)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30102MA4RTCU6XJ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俊文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30 日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湖南中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软件开发;智能装备制造(限分支机构);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限分支机构);机电设备加工(限分支机构);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环保
技术推广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2020 年 10 月新设公司。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中稼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中稼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南中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先科技”)、湖南汉华京电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京电”)均属公司的关
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二)江苏海狮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4
公司名称 江苏海狮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1282717424572W
注册资本 620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项达章
成立日期 1999 年 12 月 27 日
靖江中稼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为邓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伟明、吴小歌。
泵、阀门、核电装备、化工设备设计、研究、开发、制造、销
售;耐热耐磨钢制品、金属结构、金属管道、金属容器制造、
经营范围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19,644.43 万元,净资产为
主要财务指标
4,023.4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924.74 万元,净利润为
(未经审计)
-1,210.00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江苏海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江苏海狮属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设备等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
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
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5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
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
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成长,公司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建设投资,快速扩大产能以
满足市场对优质正极材料前驱体不断增长的需求。公司存在采购定制化设备的需求,同时公
司关联方江苏海狮、中稼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汉华京电、中先科技等属于核级泵制造企业与
非标设备制作和安装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相关业务能力。公司后续将向江苏海狮、中稼科
技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生产需要的定制化配套设备及其易损件。
上述关联交易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展开,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
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进行,有利
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
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所有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依据公
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
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
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
(四)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
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