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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伟股份:中伟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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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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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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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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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D9:kl...........................................................................................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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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中伟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券
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              指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联
席主承销商账户验资机构/天职会计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本次特定对象发行          指
                                         的行为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实施细则》                       指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董事会                             指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                             指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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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5D!"EFGHI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CJDKLMEFGHI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CND789:>:+'.OPQRIA

    1、2022年8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
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
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40号),中国
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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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1月16日,本次发行获配的18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
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
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1月17日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4941号),截至2022年11月16日止,
华泰联合证券累计收到中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
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4,307,296,507.20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
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


                                   15
    2022年11月17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保荐承销
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中伟股份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1月17日出具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4942号),截至2022年11月17日止,中伟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60,966,688股,发行价格为70.65元/股,实际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7,296,507.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4,425,440.2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72,871,066.92元,其中:新增股
本人民币60,966,688.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4,211,904,378.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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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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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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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0,966,688股(含
本数,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预案披露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68,000.00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60,966,688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
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CND9:kl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11月9日,发行
底价为64.23元/股。


                                   16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
     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
     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70.65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10倍。

         CSDTUVWWm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
     过668,000.00万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307,296,507.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4,425,440.2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4,272,871,066.92元。

         C\D9:no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70.65元/股,发行股数
     60,966,688股,募集资金总额4,307,296,507.20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18家。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价格                                     限售期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元/股)                                     (月)
 1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70.65       1,712,668      120,999,994.20     6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70.65       2,448,690      172,999,948.50     6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65       1,953,290      137,999,938.50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65       3,637,650      256,999,972.50     6
 5                 孔庆飞               70.65       1,698,513      119,999,943.45     6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
 6                                      70.65       1,698,513      119,999,943.45     6
                  有限公司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65       4,416,135      311,999,937.75     6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
 8     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70.65       2,830,856      199,999,976.40     6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9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     70.65       1,698,513      119,999,943.45     6


                                            17
                                        获配价格                                       限售期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元/股)                                       (月)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深)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70.65       3,722,576       262,999,994.40      6
 11                UBS AG                70.65       3,712,628       262,297,168.20      6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65       1,712,668       120,999,994.20      6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
 13                                      70.65       3,397,027       239,999,957.55      6
                 份有限公司
 14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65       1,698,513       119,999,943.45      6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
 15      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    70.65       1,698,513       119,999,943.45      6
                   管理产品)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
 16                                      70.65       4,246,284       299,999,964.60      6
               企业(有限合伙)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65       1,698,513       119,999,943.45      6
 18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65      16,985,138      1,199,999,999.70     6
                       合计                         60,966,688      4,307,296,507.20     -

          CpDqrs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
      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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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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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的 126 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出了《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
      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5 个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联


                                             18
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共计 5 家)、56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8 家证券公
司、19 家保险公司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18 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后至本次
发行簿记前,联席主承销商收到 32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
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的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Anlancapital
   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                       杭州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UBS AG
   8                       上海磐厚投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9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                          摩根士丹利股份有限公司
  12                          靖江市飞天投资有限公司
  13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                                    孔庆飞
  16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张怀斌
  20                                     钟革
  21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4                                     吕强
  2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序号                                 投资者名称

  26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9                                     洪涛
  30                                     彭铁缆
  31                                     魏巍
  32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9:00-12:00 期间,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
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3 个有效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
文件。

    经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在 2022 年 11 月 11
日 9:00-12:00 期间,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询价申购的认购对象中,23 个有
效申购的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
附件。除 11 名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其余 12 名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
象均已足额缴纳保证金。上述 23 个认购对象的申购为有效认购。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包括发行人和联
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
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


                                    20
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
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
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
申购的投资者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履行了私募基金备案程序,其管理人已完
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全部有效申购簿记数据统计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累计认购金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额(万元)   保证金      报价
 1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00      23,900.00    不适用       是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        75.00      12,000.00
 2                                                              是         是
              资有限公司              65.00      12,5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73.83      12,300.00
 3                                                              是         是
                 管)                  73.03      26,300.00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       72.24      12,000.00      是         是
           合资产管理产品)
                                      68.00      12,000.00
 5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64.48      24,000.00
                                      76.26      12,000.00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适用       是
                                      73.03      13,800.00
 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24      18,500.00    不适用       是
 8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25      12,000.00    不适用       是
                                      73.80      13,600.00
 9              UBS AG                70.65      35,600.00    不适用       是
                                      68.01      43,000.00
                                      75.08      12,000.00
 10             孔庆飞                                          是         是
                                      70.00      12,500.00
 11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78.66      12,100.00    不适用       是
 1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81      15,900.00    不适用       是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
 13                                   72.25      24,000.00      是         是
            股份有限公司
 14             张怀斌                67.15      12,000.00      是         是
                                      75.42      14,100.00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04      25,700.00    不适用       是
                                      69.86      46,100.00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66      22,200.00      是         是


                                          21
 序                                申购价格    累计认购金   是否缴纳   是否有效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额(万元)   保证金      报价
                                      71.88     31,200.00
                                      67.50     44,200.00
                                      71.45     12,000.00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65     14,300.00    不适用       是
                                      67.49     17,800.00
                                      73.00     12,100.00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00     12,600.00      是         是
                                      66.02     20,700.00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                                   73.88     12,000.00      是         是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 深)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
 20                                   73.88     20,000.00      是         是
       寿资产-PIPE2020 保险资产
                管理产品)
                                      71.45     30,000.00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
 21                                   68.00     30,000.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67.00     30,000.00
                                      70.98    120,000.00
 22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9.98    146,000.00    不适用       是
                                      68.98    156,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76.50     17,300.00
 23                                                            是         是
                 营)                  67.50     29,300.00

      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共同确认,并经律师核查:上述 23 家参与本次发
行询价申购的认购对象,均为有效报价。

2$%&'(*'(3456

      C5D9:no+;7<=

      1、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
QF2016EUS309

      注册地址: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 25 号,E14 5JP

                                          22
    注册资本:17,546,050,000 美元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Chi Ho Ron Chan

    认购数量:1,712,668 股

    限售期:6 个月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14,820,546,829 元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
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
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
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认购数量:2,448,690 股

    限售期:6 个月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注册资本:23,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资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23
活动)

    认购数量:1,953,290 股

    限售期: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637,650 股

    限售期:6 个月

    5、孔庆飞

    身份证号:3301......317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东江嘴村九号浦 5 号

    投资者类型:普通投资者

    认购数量:1,698,513 股

    限售期:6 个月

    6、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4
    注册地址: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洲大道 2 号创业服务大楼 10 楼

    注册资本:23 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天日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及其他产业投资,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土地整理,
农田水利建设,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展活动)

    认购数量:1,698,513 股

    限售期:6 个月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注册资本:7,621,087,664 元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416,135 股

    限售期:6 个月

    8、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获配)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4 至 18 层

    注册资本:40 亿元

                                   25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
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830,856 股

    限售期:6 个月

    9、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005L-CT001深获配)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4 至 18 层

    注册资本:4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
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698,513 股

    限售期:6 个月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6
    注册资本:14,820,546,829 元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
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
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
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认购数量:3,722,576 股

    限售期:6 个月

    11、UBS AG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O01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认购数量:3,712,628 股

    限售期:6 个月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890,667.1631 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青



                                      27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
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712,668 股

    限售期:6 个月

    13、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 号高新大厦 10 层 1007 室

    注册资本:3,095,593.0854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汝革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对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
发展以及养老、医疗、健康产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397,027 股

    限售期:6 个月

    14、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L1001

    注册资本:10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朱永强


                                    28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认购数量:1,698,513 股

    限售期:6 个月

    15、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获配)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楼 10 层 1001-63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
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698,513 股

    限售期:6 个月

    16、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 1 号滨江商务楼 17 层 17407 室

    注册资本:500,1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司(委派代表:周理焱)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的批准,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
     认购数量:4,246,284 股

     限售期:6 个月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698,513 股

     限售期:6 个月

     18、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 J20
室

     注册资本:2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杨小舟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认购数量:16,985,138 股

     限售期:6 个月

     CJD9:no}9:0@~@)5M…<=Z…‰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

                                     30
出承诺: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
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并保证配合联席主
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本单位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所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则已按以上法律法规的
规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成立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
备案。

    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
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均
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中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不存
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CND@9:no>:TV;W+Q

    根据询价结果,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获配投资
者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及 UBS AG 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为证券公司,孔庆飞为个人投资者,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为一般的企业法人,上述发行对象以自有资金、合法自筹资金或其管理的产品参

                                  31
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
金产品备案。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及其管理的产品已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
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 深、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
合资产管理产品为保险机构投资者管理的保险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
备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4 个资产管理计划以及 2 个公募基金产品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公
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24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22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5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获配的 5 个产品为
公募基金,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或登记。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


                                  32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CSD@{no‘’“Q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及律师对其
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中伟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C\D@{noVW”+–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
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
形。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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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贾光宇

项目协办人:             谢璟

项目组成员:             金巍锋、阚傲、柴俊、黄鹏、王波涛、陈紫茜、牛东峰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电话:                   0755-81902000

传真:                   0755-81902020


                                     33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沈如军
                         雷磊、李菲、董立成、刘力瑞、温鹏臣、刘佳思、刘琪、许
项目组成员:
                         逍然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及28层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三)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索莉晖

项目组成员:             袁帅,王晧泽,张家铭,赵天宇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办公地址:
                         1807-1819室
电话:                   010-66273481

传真:                   010-66273300

(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丁少波

经办律师:               李荣,彭梨,徐烨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

电话:                   0731-82953778

传真:                   0731-82953779

(五)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         刘智清,曾春卫,陈贵,傅成钢,宾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楼

电话:                   010-88827799

传真:                   010-88018737

(六)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         傅成钢,宾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楼

电话:                   010-88827799


                                        34
传真:                   010-88018737

(七)联席主承销商账户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         傅成钢,宾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楼

电话:                   010-88827799

传真:                   010-88018737




                                        35
                           6?8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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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5D789:KL<=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其中有限售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股)        (%)
                                                                           数量(股)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
 1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4,000,000       56.42   344,000,000
       司
 2     邓伟明                    境内自然人       20,911,000        3.43    20,911,000
       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
 3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69,342        2.72     3,38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
 4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180,000        2.00    12,180,000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5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470,000        1.88    11,470,000
       合伙)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020,773        1.81                -
       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厦门建发新兴产
 7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90,000        1.33     8,090,000
       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
 8                              境内非国有法人     7,830,657        1.28                -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
 9                                国有法人         7,630,000        1.25                -
       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铜仁恒盛励能企业管理咨
 10                             境内非国有法人     6,698,900        1.10                -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46,400,672       73.22   400,031,000


       CJD789:KL<=C                              <=D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36
                                                                   其中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
 1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44,000,000        51.29%       344,000,000
 2       邓伟明                        20,911,000         3.12%        20,911,000
 3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985,138         2.53%        16,985,138
         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
 4                                     16,569,342         2.47%         3,380,000
         企业(有限合伙)
         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
 5                                     12,180,000         1.82%        12,18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6                                     11,470,000         1.71%        11,470,000
         伙)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020,773         1.64%                   -
         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
 8                                      8,090,000         1.21%         8,090,000
         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       7,830,657         1.17%                   -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新动
 10                                     7,630,000         1.14%                   -
         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456,686,910        68.10%       417,016,138


/$AB$CBDEFGHIJK>LM56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3NO*PQ

       C5D789:n§¨}V+$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募投项目属于
公司核心产品三元前驱体的产业链延伸项目以及丰富产品线项目,是公司为顺应
产业发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日益扩张的产品需求而做出的重要战略布局,有利
于增强原材料保障能力和盈利能力,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巩固公司的市

                                         37
场地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
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
为经营活动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发行亦不涉及公司业
务与资产的整合。

    CJD789:nA+$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CND789:nKL+$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
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CSD789:n,.01+$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本次发行亦不会
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
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C\D789:n§¨+$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项目实施后将
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规模与盈利能力,但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
大变化。

    CpD789:n¨-=+$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

    本次募投项目中“印尼基地红土镍矿冶炼年产 6 万金吨高冰镍项目”、“贵
州西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硫酸镍项目”、“广西南部基地年产 8 万金吨高冰镍项

                                   38
目”属于公司核心产品三元前驱体的产业链前端延伸项目,是公司为顺应产业发
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日益扩张的产品需求而做出的重要布局,有利于保障原材
料供应安全,增强成本控制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中“贵州开阳基
地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项目”属于公司丰富产品线项目,推动产品多元化,满足
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营运资金将更加充裕,资产负债结构更为合理。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摊销将对各期利润形成一定影响。随着
项目产能逐渐释放,募投项目将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预计本
次募投项目每年产生的折旧摊销费占 2021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 2.32%,占
2021 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平均为 43.65%,若后续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无法得
到持续提升,则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CtD789:n°±+$

    本次发行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响应客户需求、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战
略布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一定时间,因此短
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相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从长远来看,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不断增强,本
次发行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CyD789:nWj+$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大
幅增加;在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金额也将大幅增
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入金额将逐步增加。




                                  39
 6D8 EF9:GHIBJ!"KLM!"BJ NOP
                            ;QRST

#$,R%&'(STU-VWX*YZ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
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
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R%&'(34[\VWX*YZ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
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
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第一大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
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40
6U8 !"#VWEF9:GHIBJ!"KLM!"B
                       JNOP;QRST

    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
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具备认购对象的相应主体资格;

    4、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和《认
购合同》等相关文件的内容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

    5、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所涉新股的证券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与修改
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41
6X8 YEZ[\];01




      42
                  ]^89_`abcdefgZ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           贾光宇




项目协办人:
                  谢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3
                         `abcdegZ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4
                         `abcdegZ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5
                          '(IhigZ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签字律师:




  负责人:丁少波                                 李荣




                                                 彭梨




                                                 徐烨




                                                        年   月    日




                                  46
                           jk89gZ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审核报告等文件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公章)



                                                          年    月     日




                                  47
                            lm89gZ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
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公章)


                                                         年    月     日




                                  48
                        6^8 _`ab



#$nopq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
职调查报告;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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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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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49
(本页无正文,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