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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阳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2021-02-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润阳科技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新增不超过人
民币 1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润阳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及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1 年 2 月 25 日,润阳科技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新增 18,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
调整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 万元
(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止(即 2022 年 1 月 13 日)。

    二、本次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概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
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新增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新增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新增额度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
额度有效期止(即 2022 年 1 月 13 日)。

    (三)拟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
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对象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的可能。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产品购
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相关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
全。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
任等。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
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相关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润阳科技本次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
定。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投资额度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润阳科技本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俊                   施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