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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阳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光昌)2022-04-28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
中,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
了公司、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在从事的专业领域
具有丰富的经验,且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本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时提名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亲自参加董事会
    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议
  王光昌       5           5           0          0          否          1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
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1 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会议                                                            表决
  时间                                       审议事项
              届次                                                            情况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
                        独立意见:
2021.6.30    事会第五                                                         同意
                        1、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次会议
                        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8.27    事会第六   3、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同意
               次会议   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独立意见:
2021.11.20   事会第八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同意
               次会议   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独立意见:
2021.12.3    事会第九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次会议   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
2021 年度履行了以下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提供了专业的建议
和意见。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决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草案及摘要中的
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提出专业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
义务。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
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
速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021 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积极参与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
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学习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总体评价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促进
了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对相关法律、法
规及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之间
的沟通与交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光昌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