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润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邱龙凡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娟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在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披露之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前,及时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公司已建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因润阳科技募投项目地块(浙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19 ) 长 兴 县 不 动 产 权 第
0018162 号)与亚太人民集团有限
公司所有土地(位于润阳科技北
侧)之间土地线型存在弯曲情况,
属地政府南太湖管委会协调两家
企业进行相邻等面积(1,052.00 平
方米)土地置换。经双方公司同意
后,由政府办理了置换手续。置换
2
后润阳科技募投项目土地总面积
保 持 不 变 , 仍 为 139.40 亩 。
(36,728.00 平方米、55,174.00
平方米及 1,052.00 平方米)。公司
重新办理了权证。除上述土地权证
证书更新外,公司募投项目无其他
改变,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或变更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等情况。因开工
时间变化,上市公司已解除与原募
投项目施工单位的协议,并收回前
期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上市公司已
重新聘请新的募投项目施工单位;
2、因土地置换及权证办理,2021
年,除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外,润阳
科技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与原计划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1、公司将加快各项相关手续办理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及募投项目开展工作,减少土地置
换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在不改
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解读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使用、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及关注
重点;2、解读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的监管要求及
关注重点;3、董监高所持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解读;4、近期
监管措施案例的分享与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3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是 不适用
施及承诺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兴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的保荐机构,曾委派李俊先生、施娟女
士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因原委派的保荐代表
人李俊先生工作变动,决定委派保荐代
表人邱龙凡先生接替李俊先生担任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继续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邱龙凡先生、施
娟女士,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不适用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邱龙凡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施 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