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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阳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润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邱龙凡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娟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在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披露之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前,及时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公司已建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因润阳科技募投项目地块(浙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19 ) 长 兴 县 不 动 产 权 第
                                        0018162 号)与亚太人民集团有限
                                        公司所有土地(位于润阳科技北
                                        侧)之间土地线型存在弯曲情况,
                                        属地政府南太湖管委会协调两家
                                        企业进行相邻等面积(1,052.00 平
                                        方米)土地置换。经双方公司同意
                                        后,由政府办理了置换手续。置换

                                  2
                                       后润阳科技募投项目土地总面积
                                       保 持 不 变 , 仍 为 139.40 亩 。
                                       (36,728.00 平方米、55,174.00
                                       平方米及 1,052.00 平方米)。公司
                                       重新办理了权证。除上述土地权证
                                       证书更新外,公司募投项目无其他
                                       改变,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或变更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等情况。因开工
                                       时间变化,上市公司已解除与原募
                                       投项目施工单位的协议,并收回前
                                       期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上市公司已
                                       重新聘请新的募投项目施工单位;
                                       2、因土地置换及权证办理,2021
                                       年,除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外,润阳
                                       科技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与原计划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1、公司将加快各项相关手续办理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及募投项目开展工作,减少土地置
                                       换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在不改
                                       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解读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使用、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及关注
                                       重点;2、解读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的监管要求及
                                       关注重点;3、董监高所持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解读;4、近期
                                       监管措施案例的分享与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3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是                  不适用
施及承诺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兴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的保荐机构,曾委派李俊先生、施娟女
                                     士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因原委派的保荐代表
                                     人李俊先生工作变动,决定委派保荐代
                                     表人邱龙凡先生接替李俊先生担任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继续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邱龙凡先生、施
                                     娟女士,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不适用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邱龙凡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施 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