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 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综合楼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庆锋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会议由公司董事王光海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王光 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7、公司独立董事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57,505,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7.50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4,773,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4.77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2,73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3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11,597,72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1.5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8,865,92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8.86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2,73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2.7318%。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 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0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7,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 上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90,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1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2,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90,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1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2,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90,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1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2,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4%;反对 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90,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1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2,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90,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1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2,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7 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八)《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90,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1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2,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九)《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90,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1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2,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8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