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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度恪尽职守,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依法独立地行使了监督权,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合规性进行了审核,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
                                     1、《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6、《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第三届监事会   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7 日
                        第十次会议   7、《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
                                     议案》;
                                     10、《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1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
                      第十二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继续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度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21 日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第十五次会议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对 2022 年度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
的履行职责,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
广大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及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并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的相关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财务制度落实情况较好,财务体系完善。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
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
运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
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重新修订并完善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
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六)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重新修订
并完善了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公司及时登记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生内
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八)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
审核意见,同时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落地执行。2022 年度,公司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的情形。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加强与董事
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强化监督管理
职能,提升公司内部监督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
并降低公司风险,努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