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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凌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2-19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股权激励》《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内
部办公系统公布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
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
动合同、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包括香港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
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