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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凌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实意见2021-03-10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股权激励》以及《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
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9 日,同意公司确定以 21.55 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符
合条件的 5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6 万股。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