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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凌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26  

                        证券代码: 300921              证券 简称:南 凌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46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 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 遗漏。


    根据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在公司总部会

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1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5、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可
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16

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单独列示;上述议案三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8、9日9:00至12:00,13:00至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市场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
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
《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书
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2021年7月9日18:00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证券与市场

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市场部,邮编:51803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

点。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魏琦

       联系电话:0755-8343 3258

       联系传真:0755-8272 071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

       电子邮箱:ir@nova.net.cn

       邮政编码:518033

       6、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 次 股 东 大会 上 , 股 东可 以 通 过深 交 所 交易 系 统 和 互联 网 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5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21    投票简称:南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2日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

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2: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7
       附件3: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南凌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 的股
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
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3.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4.00                                                     √
         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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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署: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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