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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3  

                             证券代码: 300921              证券 简称:南 凌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63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 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 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
     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 7 人,实际出席董事会 7 人,分别为:蒋小明
     先生、陈树林先生、陈金标先生、刘青女士、陈永明先生、张建斌先生、王
     海茸女士,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序    修订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方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围为:电子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兴办       范围为:电子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通讯器材、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通讯
              电子产品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       器材、电子产品的购销(不含专营、
1     修订    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具
              贸进准字第(2001)1450号资格证书”       体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450号
              执行);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商业、物     资格证书”执行);计算机系统集成;
              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许可经营项目:经营增值电信服务:包       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经


                                              1
           括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     营增值电信服务:包括第二类基础电
           数据传送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       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   (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第一类增
           据中心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     值电信业务中的互 联网数据中心 业
           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     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和互
           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
           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       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凭
           务),凭 A2.B1.B2-20070058号增值电信   A2.B1.B2-20070058 号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21年     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26年9月
           11月15日,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         30日;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须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
           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2   修订   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担保总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
                                                  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兼职等
                                                  个人情况;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     (二)工作经历,应当特别说明在持
           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     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包括以下内容: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的工作情
                                                  况;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人情况;                               (三)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
3   修订   (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     (六)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提出。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
                                                  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该披露
                                                  的其他事项。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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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案提出。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
                                                 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处罚,期限未满的;
4    修订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其他内容。                           (八)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 的其他内容。
            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
            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
                                                 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董事会
    同意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该议案涉及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
    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与修订后的各项治理制度全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根据项目实施计
    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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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2年1月7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
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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