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昱大顺科技园 B 座公 司 1 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有 30 名,代表股份 总数 97,100,0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的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本次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237 万股(最 终发行数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协商确定),不低 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19%。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 2-3-1 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发行的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如发行时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变化,则 按变化后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定价方式: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共同协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 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认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3-2 (8)承担费用:公司承担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发行时间: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完成本次发行工作, 具体发行时间需视境内资本市场状况和有关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拟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上市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运用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 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数决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2-3-3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1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30,667.70 30,667.70 2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 3,114.42 3,114.42 3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81.66 6,281.66 4 补充营运资金 5,700.00 5,700.00 合计 45,763.78 45,763.78 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的资金需要,则多余的募集资金将用 于补充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先行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 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 备良好的实施背景和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 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3-4 议案内容: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以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 施的议案》 议案内容: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机制的议案》 议案内容: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机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2-3-5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作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承诺 文件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首次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相关法 2-3-6 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便于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高效进行和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具 体市场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 行数量、询价区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等事项; (2)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批准和代表发行人签署与本次发行并 上市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回复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3)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合同和办理投资项目的相关 事宜;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3-7 的审核意见或项目进展具体情况,对投资项目和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和托管登记等相关 事宜; (5)在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内,若有关发行制度或政策发 生变化,由董事会按照新政策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 股票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并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修订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公开承诺; (7)根据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决定并聘请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 关服务协议; (9)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人注册资本及股份变动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作出适当及必要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10)办理上述未列明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11)同意董事会在符合国家各项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将上述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转授予公司任一董事,被授权人士有权批准和代表公司 签署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向有关政府或机构办理本 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各项核准、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作出其他与本 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行为和事项; (12)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7,100,0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以下无正文) 2-3-8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或盖章: 严 华: 夏海燕: 明钢生: 宋 燕: 黄照程: 余华均: 谢从义: 唐 凯: 袁金钰: 李冬祥: 胡争怿: 郑 呈: 徐纯印: 王奉君: 刘 芳: 李伊健: 孙也牧: 黄汉湘: 李秀敏: 哈思鼎: 蒋兵: 卢宏飞: 深圳市耕读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深圳市木加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深圳市嘉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深圳市投控东海一期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深圳市汇博红瑞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深圳市永诚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嘉兴海通旭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9 年 9 月 27 日 2-3-9